一、負責專業建設的規劃與實施,組織新上專業申報、品牌特色專業建設和專業評估。
二、負責課程建設的規劃與實施,組織精品課程、優質課程、雙語課程建設和課程評估。
三、組織研究人才培養方案,負責人才培養方案的制訂、修訂與執行,組織開展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建設。
四、根據人才培養方案,組織專業教學大綱的制訂。
五、組織教學名師工程、教學團隊、青年教師優秀教學獎等教學獎項評選,參與教學質量檢查與評估。
六、組織教改項目立項建設及優秀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。
七、負責教學與研究規章制度的制定,管理教學研究項目。
八、組織開展青年教師導師制工作。
九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。